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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政策

1、具有合法的数码产品、IT周边产品,网络营销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企业及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品牌经营观念、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
3、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及运作资金;
4、经营场所和商业氛围; 有成熟的市场网络;有团队意识和能力;
5、能配合公司全国性的促销活动,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7、具有真诚的合作意向,能够履行签约期一年以上;
8、愿意遵守代理政策及相关合同条款。

一:代理支持

1、代理级别划分:● 省级核心代理  ● 地级代理  ● 市级代理
代理商售后保证金:● 核心代理:万元 ● 地级代理:万元 ● 市级代理:无
售后保证金发放方法为自签定代理合同进货够 万元人民币起,每批货款中扣除 %货款一直扣足售后保证金为止。
2、负责全国整体的市场推广策略,统一的品牌推广和广告宣传,统一的大型活动策划与促销等。名电将积极支持全国各地区的代理商进行本地区的市场推广;提供统一的广告稿、海报、礼品等广告物料和宣传用品,以及提供活动新闻稿件、大型客户见面会及促销活动支持等,以便代理商在当地开展产品的宣传与推广。为您提供整体广告宣传支持、进行有关产品的培训、必要的技术支持、提供品牌形像店面的设计、提供最新市场信息。
3、对于需要提供较多产品和服务的大客户,名电将派专人协助代理商,根据企业的行业分布、产品系列、市场运作情况,为企业的品牌保护、产品推广、网络营销等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方案建议,帮助代理商完成大客户项目保留对代理商、经销商销售合作产品的监督权,对有损害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理。
4、根据销售业绩,予以优惠和奖励政策。

二:销售区域化管理

1、产品渠道销售采用销售区域化管理模式,渠道代理商只能在事先约定的销售区域内进行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活动,不得向约定的销售区域之外的客户销售名电照明的产品和服务。
2、确认客户所在的销售片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客户在该代理商事先约定的销售区域内设有公司或分支机构;
 ● 渠道代理商最终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客户方为该代理商事先约定的销售片区内的公司或分支机构;
 ● 渠道代理商为客户开具的销售发票抬头客户名称与上述销售合同中的客户名称一致。
3、渠道代理商的区域归属:同一时间内同一家渠道代理商只能归属于事先约定的销售区域。
4、渠道代理商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本协议约定的可销售片区之外已拥有的客户,仍归属该渠道代理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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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57-85380898